2009年12月10日 星期四

學前教育盼春天

今天整整一個上午,在嘉德社區交涉幼兒園的搬遷問題。問題是由嘉德社區內的業主與幼兒園承辦者發生的一起民事糾紛。昨天下午就擬好的關於這所幼兒園沒有辦學資質,屬於違法辦學的文件,教育部門作為業務主管部門是沒有權力取締那些違法辦園的「游擊隊長」。可是我們不得不一次一次地陪同領導去解決問題。時間就這樣匆匆而過。無奈的歎息,緊皺的眉頭,互相推諉,互相埋怨,教育部門在這場糾紛中到底能起多大作用?我不僅要反問教育部門的權力到底有多大?

不可否認,我們沒有權力去取締那些非法的辦學單位,那是公安部門的事兒。我們只能從教育的法律法規上去指責去評判,它是非法辦學。但實際上,幼兒園違法辦園在中國太普遍了。關鍵在於法制不健全。國家雖然出台相關的民辦教育法律法規,但真正執行起來卻是困難重重,中國是一個講人治的國家,而不是一個講法制的國家。有法不依,執法不嚴。法制條文的形同虛設,給一些大膽狂妄之徒有了要可乘之機。也許我們的法制還有待於完善,特別是對學前教育的忽視,使我們的教育與國外發達國家相比,遠遠落後,我們的教育輸在了起步線上。

再看看那些民辦園吧。當然我不否認有些園辦得還是相當不錯的,但更多的是不堪入目。連最基本的設施都不具備,就堂而皇之地辦起了幼兒園。辦園者根本不懂幼兒教育,更不用說取得什麼辦園許可證了。再看看那些可愛的孩子,由於家長的貪圖便宜,缺少遠見卓識(民辦園的收費有的比較低)把原本可愛的孩子,變得可憐無助,在那裡就是家庭作坊式的看孩子,談不上什麼教育。面對孩子那明亮的、宛如一汪清澈的泉水般的眼神?作為一名幼教管理人員,我們顯得是那麼無能為力,只得向辦園人一次又一次地提出整改問題,否則就要取消辦園資格,這話說起來雖說鏗鏘有力,但仔細品品總覺得說得有些底氣不足。為什麼,我們一不投入,二不管理,沒有任何拿手可以拿住人家,人家憑什麼聽你指揮?保教結合,是幼兒教育的重點,公益性、福利性、社會性是則它的特點。在國外學前教育是很受重視的,國家對學前教育投入很大,但是在我國,人們把更多的目光投向了高考,更多的資金投入到了高等教育、九年義務教育,而學前三年的教育(3-5歲)則是一片荒原,無人問津,無人顧及,好在我們的溫總理意識了點兒什麼在十七會議中也只提到了要重視學前教育。

教育部門只能涉及教育上的事兒,但有些事兒讓人不好定位。教育部門作為業務主管部門,只能在自己力所能及的範圍內去作一些事情,但我們的工作力度太有限了,太受限了。明媚的陽光何時照到學前教育的領地啊!有句歌詞寫得好叫「野百合也有春天」,學前教育的春天何時到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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